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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申领
诉求编号 | FZ2001140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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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生育津贴的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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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 福州的公司职工,缴纳医社保,初次缴纳医保是2019.03月,预产期是二月份,这样可以领生育津贴吗?有的人说要满一年才可以领?是怎么算的呢?麻烦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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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办理 |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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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 |
您好!福州市医保参保女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同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方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连续缴纳生育保险,2020年2月生育,可认定为连续缴费满12个月。如有未尽事宜可来电:0591-88609639。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于 2020-01-15 16:48 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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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人 | 匿名 |
诉求时间 | 2020-01-14 1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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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仁山路与天水路交叉口北150米 |
诉求件正在办理或办结超过5天,不可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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