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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业社保缴纳问题
诉求编号 | FZ2002280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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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异地就业社保缴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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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 我原先单位的社保交到17年12月份因为离职就没再交了,后来到了江西上班,现在的公司又要开始给我交社保了,请问我要补交18年和19年的社保吗?要回福州交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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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办理 |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完毕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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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 |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已电话与您联系。 1、福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统筹范围外转出流程:在原工作单位已为您办理社保关系减员的前提下,持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福州市社保中心或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职工个人所要提交的相关手续也就完成了,剩下的工作就由两地间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对接了。转出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不需要额外的材料。 2、您可以关注“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下载带有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自行打印。 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98号)第三条第一点:“自本文下发之日起,不再办理各类政策性补缴。 按现行政策,2018年11月1日起补缴事宜由税务部门承办,现补缴手续应到税务部门办理,具体如何办理应向所在区税务部门咨询。 福州市社保中心政策咨询电话:87305925、83929102。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 2020-03-03 10:20 回复 您好,所述已收悉。已通过电话联系诉求人并辅导其后续处理。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于 2020-03-04 10:54 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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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人 | 柳明 |
诉求时间 | 2020-02-28 1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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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地点 | 福州 |
诉求件正在办理或办结超过5天,不可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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